中广网贵州2月12日消息 2月11日,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,今年贵州省将选调1063名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,其中到基层党政机关工作的人数为780名,到基层法院工作的人数为183名,到基层检察院工作的人数为100名。
选调对象
2010年、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;符合职位要求的2011年贵州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、贵州生源的省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、非贵州生源的省外“985”或“211工程”大学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;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,2011年12月31日前在贵州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,目前仍在岗的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”志愿者(以下简称西部计划志愿者)、“三支一扶”计划志愿者;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,2011年12月31日前在贵州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,目前仍在岗的“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”选聘生、“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”。
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,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中共党员(含中共预备党员);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(不含奖学金);系(含校属学院)级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优秀团干部”、“优秀团员”、“三好学生”。
年龄标准
年龄在18周岁以上,本科毕业生的年龄在27周岁以下;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;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。西部计划志愿者、“三支一扶”计划志愿者、“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”选聘生、“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”中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年龄相应放宽2周岁。
报名时间
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,报考人员在2月21日9:00至3月2日17:00期间登录“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(www.gzpta.gov.cn)”提交报考申请,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。
笔试为闭卷考试,考试科目为《申论》、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》。笔试成绩按《申论》占40%、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》占60%的比例计算。
选调去向
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,分配到市(州、地)、县(市、区、特区)有空编的直属机关或经批准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,也可分配到乡(镇)担任副乡(镇)长;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,分配到县(市、区、特区)有空编的直属机关或经批准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;普通高校本科生安排到有空编的乡(镇、街道办事处)工作。(姚东)